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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方式

    信息发布者:bingfeng010
    2017-05-28 23:14:29   转载

    201612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来,经常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返乡下乡人员等询问有关政策。为此,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进行政策解读,供广大经营主体在兴办农产品加工业时参考。

        什么是农产品加工业
        
    农产品加工业是指对粮棉油薯、肉禽蛋奶、果蔬茶菌、水产品、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密不可分,又与工商业紧密相联,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哪些地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比较合适?
        
    针对我国一些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布局分散和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国办《意见》在产业布局上把握了生产与加工相结合、加工与市场相结合、加工与产业扶贫相结合的三个原则。
    因此,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时,要实现三个对接:一是与推进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对接。根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分布,合理布局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支持大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发展粮棉油糖加工特别是玉米加工,着力建设优质专用原料基地和便捷智能的仓储物流体系。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发展菜篮子产品等加工,着力推动销售物流平台、产业集聚带和综合利用园区建设。二是与大中城市郊区对接,重点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净菜加工,形成产业园区和集聚带。三是与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接,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县为单元建设加工基地,以村(乡)为单元建设原料基地,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
     
        
    发展啥样的农产品加工业比较好?
        
    当前,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和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农产品加工业也面临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生产方式比较粗放、企业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因此,既要依照长板理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也要依照短板理论,从问题切入,大力发展尚处在劣势但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促进的产业。比如,我国很多地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后,每年产后损失相当于1.5亿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不足,一般性、资源性的传统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主食社会化供应不足,一些地方依赖摊贩和作坊供应主食。所以,国办《意见》针对这些问题,鼓励发展不改变农产品内在品质的初加工,发展二次以上加工的精深加工,发展主食加工,发展综合利用加工,可以讲坚持了问题导向,很有针对性。

    有何财税方面的扶持措施?

         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各种负担比较重、利润空间被压缩,针对这些问题,国办《意见》在财税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在财政支持上,要求有关支农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公共设施建设等。产地初加工,专项资金扶持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贮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财政补贴和贷款体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产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在税收政策上,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调整完善和明确初加工优惠范围。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通过外购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到13%,在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加工行业先行试点,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13%修改为纳税人再销售时货物的适用税率。农产品加工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把农产品初加工作列为所得税免征范围。部分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加工生产设备,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产品出口退税,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与法定退税率一致的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尚未达到法定征税率的农产品,优先考虑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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